发起合同评审时应选择正确的合同类型、填写正确合同总金额、确定正确的合同标的。
合同类型的选择直接影响参与合同评审的部门设置,错误的合同类型将导致无效的合同评审;涉及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,应当与原合同评审合同类型保持一致。
合同总金额应填写合同履约周期内全部收入或支出金额,合同总金额的填写直接影响合同评审的节点设置,错误的合同总金额同样可能引发无效的合同评审。
“合同标的”分为物、行为与智力成果,具体可表现产品、硬件、技术服务行为、工程行为、借款行为、商标、专利、著作权等。“合同标的”描述应准确、清晰、详实。不当的“合同标的”描述可能引发合同无效、“合同标的”违法、合同纠纷等法律风险。